来源: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7-07-05浏览次数:239
各院系、有关项目负责人:
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,便于老师年终科研成果的考核,请务必将2007年各类横向项目立项、结题等相关文件(复印件)及资料报送一份至学校科研处备案,无备案的横向项目,年终将不列入科研成果考核。
科研处
2007年7月5日
版权所有:中国·永乐高60net(有限公司)官方网站-DouYin百科 鄂ICP备05003310-1号 鄂公网安备42011502000701号
地址: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
邮编:430205